【48812】国电大武口电厂110MW烟气脱硫工程经过环保检验
12月25日下午14:30分,国电大武口发电厂3、4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成功竣工,顺畅经过环保检验,标志着西北地区首家110MW在役燃煤火电机组脱硫工程技改项目成功投运,该工程是我国国电集团公司的要点环保项目,投产后每年可减少10120吨二氧化硫的排放。
2003年我国国电集团公司鉴于大武口电厂距石嘴山市区较近,约2.5公里,属二氧化硫排放“两控区”,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按照国家环保局文件要求和国家两控区污染物防治“十五”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五”方案及石嘴山市工业污染管理方案要求,决议对该厂3、4号机组施行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工程建造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马启智、党委常委、副主席齐同生、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叶如棠、以及石嘴山市各级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的专家先后亲临现场进行观察,了解工程开展状况。马主席在观察期间要求有关部门在工程投运后,执行好相应的电价方针,对环保工程要给予大力的支撑。
该厂脱硫工程于2005年11月25日正式开工建造,建造中严格执行了“三一起”准则,工程总投资概算7400万元,实践总投资7000万元,单位造价318元/千瓦,2006年11月1日投入生产试运转。工程由宁夏恒安监理公司监理,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EPC总承揽,选用循环半干法(NID)炉后烟气脱硫工艺,运转中每台炉从锅炉出来的烟气被均匀的分红两股,烟气在两条NID工艺线、两列布袋除尘器中被处理,布袋除尘器下部为运送终产物的船形灰斗和硫化槽。脱硫功率可到达95%,每年运营发生固体废弃物2.66万吨悉数运至小枣沟灰场以埋葬的方法存储,以便后续综合利用。
该厂施行烟气脱硫工程契合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保护和电力开展的有关方针和规划要求,将大大有利于国电集团公司二氧化硫总量操控方针的完成,为集团公司在西北区域的开展打下了杰出的环保根底,创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役燃煤机组脱硫改造的先河,在全区工业环境管理上发挥了演示和典型的效果。